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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们点赞,我身边的法官们!(下篇)

作者:胡志圭      来源:本站     浏览:

最近,河南省高院前副院长曹卫平一条喊冤的微博引发热议,据说这位前副院长因受贿被拘期间遭遇了刑讯逼供,欲提起刑事申诉控告并向律师界多位大咖们求助。事主法官的特殊身份及其曾身居要职的经历、其向律师大咖们求助的举动将法官与律师这两个群体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时间众说纷芸,莫衷一是。而作为一名律师,今天我想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法官们点赞,是他们让我作为一名法律人深切地感受到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正在一步一个脚印坚定前行。为何会突发此感慨?是标新立异?还是哗众取宠?请各位看官先听我分享我最近办理的几个案例再作定论。

还有一起行政诉讼也值得与大家分享

这起案件中我是长沙市岳麓区某小区几位业主代表的委托代理人(该小区当时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能选取几位业主代表作为原告起诉),被告是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审法院是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是:原告所在小区有位姓杨的业主是医生,准备在小区原售楼部开一家医院,并已经取得了长沙市卫计委关于同意设置医院的批复,小区业主们不希望和医院做邻居,遂以长沙市卫计委为被告、以杨医生为第三人诉至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要求撤销该同意设置医院的批复。

因为被告是长沙市卫计委,接受委托时我反复强调我不对诉讼结果做任何承诺。当然,功课还是得认真做好,我在认真查阅完全部案卷材料并检索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后,发现了被告做出该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实存在问题:拟兴建的医院使用商业用地作为医疗卫生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被告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兴建医院的设置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被告的行为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兴建医院的选址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被告的行为违反《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且被告作出同意设置医院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时故意遗漏依法应予公示的必要内容,纵容第三人的弄虚作假行为,应依法予以撤销;同时以原告为代表的该小区2700户业主和6000名常住人口均强烈反对在小区门口兴建医院,原告的诉求代表了广大业主的心声,合法合理。此时我的心里有了一定的底气,但基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对诉讼结果仍不敢抱乐观的态度。起诉状的撰写我颇费了些心思,又是洋洋洒洒长达五页、字数达4300余字;证据的提交上因为行政诉讼举证的特殊规则(由被告对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我只简单选取了与本案类似而获得支持的相关案例提交。

起诉后迟迟没有接到开庭通知。这起案件原告虽然只有四名小区业主代表,但实际上代表了该小区2700户业主和6000名常住人口的利益诉求,其诉讼结果其实是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并影响社会稳定的,所以即使我在接受委托时已经反复声明不对诉讼结果作任何承诺,但实际上我内心对这个案子的诉讼结果的关注度是非同一般的。所以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我专门提交了一套给几位原告,要求他们认真查阅,并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跟几位原告通了电话,约他们至少在开庭前一个星期碰一次面,交换对被告提交证据的意见、制定庭审方案等。

在开庭前的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我正在车里听着歌,电话响了,打电话的是岳麓区法院行政庭的法官,他很客气的问:“请问您是胡律师吧?”核实了我是这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代理人身份后,他告诉我被告已经主动撤销了之前作出的同意设置医院的批复,打这个电话的目的是问我是否同意撤诉。我当即表示同意,法官在电话那头很高兴的样子,并说要与被告沟通,要求被告出具撤销原行政行为的正式公文,并提醒我要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临了问我下周哪天有空去法院与被告交换文书。我因为下周可能会去外地出差,但又不确定,所以一时没法给他一个准确的回复下周哪天有空,他说:“这样吧,以您的时间为准,您看下周哪天有空,提前一天给我打个电话,我好约被告那方。”我注意到整个通话过程他都是用的“您”而不是“你”,这似乎是我们律师才有的一贯用词。

第二周去法院交换文件时,我发现被告提交的撤销原行政行为的正式公文里居然把拟同意批复设置的医院名称搞错了,这个笔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法官在反复核实后对被告说:“原告在这个案子里已经做出很大的让步了,非常配合法院的工作,你们必须把这个笔误更正并重新提交过来,我才会把准予撤诉的裁定送达给你们。”为此,法官专门就被告公文中这个笔误的问题做了一个谈话笔录,要求各方签字。法官同时对我表示,如果我不想跑第二趟的话,可以在当天领取准予撤诉的裁定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至于被告更正笔误后的公文,他作为法官会把好关的,我表示同意并感谢。

至此,这个案子连开庭都省了,取得的结果令人出乎意料的满意。原告当然对我这个代理人赞不绝口了,而做为律师,只有我内心清楚,这个案件取得这样的办案效果,主审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做了多少的幕后工作,而我,居然又忘记他的全名了,只记得他姓刘,是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行政庭的一名法官。

谈到这里,不知各位看官作何感想?您是不是也觉得应该为这群法官们点赞呢?事实上,法官们的工作量之大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特别是基屋法院的法官更是辛苦,我经常会在下班后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有一次甚至在晚上九点半还接到法官的电话,请我第二天去法院签个字。现在,如果你还认为法官就只会坐在审判台上神气活现,那你就真错了!

而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我发自内心为同为法律人的法官们点赞,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我对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越来越有信心,虽然我们从事不同的职业,但我们只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为维护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发声,因此我相信我们之间的沟通将越来越顺畅、关系将越来越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