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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调解把节点跨域协同 精准施策破解首封困局--通程执行攻坚团队为客户快速收回5000余万元借款纪实

作者:甘靖雯 李金阳      来源:本站     浏览: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伊始双重困境

2024年1月,通程律所执行攻坚团队受托为某银行处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彼时案件即将进入一审开庭阶段,原告某银行主张的近5000万元本金及相关费用面临两大现实困境:一是被告A公司涉及多宗诉讼,其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已被全国数十家法院轮候查封,且该质押存单将于6月底到期;二是被告A公司资金链断裂,直接判决可能导致漫长的执行周期。执行攻坚团队经研判后,确立了“调解结案+快速执行”的两步走策略,从接受委托到2024年6月执行完毕,全程仅用不到6个月实现全额债权回收。

二、巧用折让律师费策略捕捉调解契机

为尽快促成原被告双方就本案达成调解意见,律师团队经委托人授权,提出极具策略性的调解方案:将原诉讼请求中律师费主动折让减半余,同时将利息计算方式调整为截至固定金额,后续利息按合同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日。这一折让既体现了原告的和解诚意,又通过减少即时清偿金额降低了被告的履行压力。最终双方于2024年2月达成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A公司欠付某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000余万元,且确认A公司届期未付款的,银行对其质押的定期存单享有质押权,可就处置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范围涵盖欠款本金、利息、律师费及诉讼费用等。由于A公司未主动履行债务,2024年3月8日,攻坚团队就调解书确定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A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某银行就A公司质押的定期存单依法享有质押权,然而,该存单已被江苏省某人民法院首先查封,且首封法院在查封后六十日内未启动处置程序,导致某银行的优先债权面临无法及时实现的困境。该案件核心难点聚焦于如何突破首封法院的处置权限制,快速实现质押存单的扣划。

三、执行阶段的首封困境突破与跨域协同

(一)首封法院处置权移送的法律攻坚

通程所执行攻坚团队经深入研究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第一条规定:“执行过程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但已进入其他法院执行程序的债权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自首先查封之日起已超过60日,且首先查封法院就该查封财产尚未发布拍卖公告或者进入变卖程序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可以要求将该查封财产移送执行。”

本案中,某银行对质押存单享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且首封法院自查封之日起已超过60日未启动处置程序,符合移送执行的法定条件。律师团队立即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明确主张优先债权执行权,建议执行法院向首封法院发出处置权移送申请,并同步收集整理质押协议、民事调解书等证据材料,夯实法律依据。

(二)跨区域法院的高效协同机制

针对首封法院与执行法院分属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律师团队制定“法律文书+专人沟通”的双轨策略:一方面协助人民法院制作规范的《工作联系函》,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明确载明某银行的质押权范围及优先受偿权,函请首封法院移送存单处置权;另一方面指派专人与两地法院执行局保持密切沟通,实时跟进移送进展,协调解决文书送达、冻结信息核查等细节问题。

在沟通中,执行攻坚团队重点阐明两点:其一、质押存单的优先受偿权已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移送处置权符合《批复》第三条“财产移送执行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在处分或继续查封该财产时,可以持首先查封法院移送执行函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其二、若首封法院拒绝移送,可能导致优先债权无法实现,进而引发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等风险,影响执行效率。经多轮协调,首封法院最终于2024年6月依法将存单处置权移送至本案执行法院,为后续扣划扫清障碍。

(三)全流程节点把控,确保案款精准执行

处置权移送后,律师团队立即协助本案执行法院启动扣划程序:

1.证据固定:指导某银行向法院出具存单冻结情况说明,明确冻结法院顺序、期限、金额及联系方式,确保扣划时无权利瑕疵;

2.裁定制作:协助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制作执行裁定书,裁定提取存单现金价值并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000余万元;

3.资金核对:与银行财务部门逐项核对本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金额,确保申请执行标的准确无误,最终确认实际执行到位金额;

4.案款申领:及时提交《债权申报书》并附详细计算依据,申请将执行案款付至指定账户,确保资金快速回笼。

四、执行成果与律师执行攻坚的核心价值

2024年6月,执行法院向某银行送达《执行结案通知书》,确认本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从2024年1月开庭审理到6月执行结案,不到6个月时间,执行攻坚团队通过巧用调解策略、精准适用法律、高效跨域协调,成功突破首封法院处置权壁垒,将全部案涉金额执行到位,充分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构建了“诉讼调解+首封突破+跨域执行”的全流程法律服务范式:

1.调解策略的商业智慧:主动折让原律师费一半余,看似让步实则加速了债权实现,较判决后强制执行至少缩短3-6个月周期;

2.优先债权执行的实践范本:明确了质押权人在首封法院未及时处置情况下,如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主张移送执行权,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操作指引;

3.跨区域执行的协同经验:展现了律师团队在不同法院间的沟通协调能力,通过及时递交法律文书与专人对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缩短了处置权移送周期;

4.执行节点的精准把控:从法律依据研判、文书制作到资金核对、案款申领,全流程体现了专业律师的精细化操作,确保执行程序零瑕疵。

本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律师团队在执行攻坚中的核心价值——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功底应对复杂程序,更需具备商业思维设计调解方案以及高效的跨域协调能力,方能在复杂执行案件中突破困局,实现委托人权益的最大化保护,创造了同类复杂执行案件的高效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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