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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受邀师参加《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立法听证会

作者:彭震      来源:     浏览:

    7月13日,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立法听证会在长沙举行。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秋菊,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建华出席听证会。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阳芳华主持听证会,我所彭震律师受邀参加听证会。

     据了解,《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项目被列入2016年湖南省立法计划,去年以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在认真总结现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经验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大量的调研,起草了《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其间组织消费者、经营者、执法部门、基层执法干部等进行了多方位、多层次的座谈会,对《条例》修正案几易其稿。6月中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通过媒体对外发布《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开招募立法听证会代表。

    经过初选,来自全省社会各界的19名代表参加了当天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听证会。代表们围绕如何进一步倡导理性消费、理性维权,营造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中,如何进一步明确可退货商品的范围和要求;餐饮行业的经营者,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不设定最低消费,不设定开瓶费,是否合理;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如何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如何进一步规范发行预付卡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障预收资金的安全;以及对《条例》其他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等多个方面的话题建言献策,并展开了热烈讨论。

      会议上我所彭震律师针对当前预付卡消费存在的众多问题提出建议,建议推行预付卡消费合同范本,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建立预付卡网上签约及备案管理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