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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律师事务所支持打击拐卖行动方案

作者:      来源:本站     浏览:

为积极响应国家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政策,有效预防、及时发现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配合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促进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回归家庭,根据《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发现拐卖犯罪、为被拐卖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防止幼童走失的机制,助力打击拐卖人口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机制

事务所成立支持打击拐卖行动的专门机构,拨付专项经费,向公众普及防拐知识,为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三、具体要求

(一)办理业务

1、事务所及律师在接待咨询、提供服务过程中,遇到声称是被拐卖的妇女、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监护人求助,一律进行详细登记其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并免费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产生的差旅、通讯、文印等开支,由事务所全额报销。

2、律师在办理案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注重及时发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线索,及时向办理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报告,并报告事务所。

3、律师在办理拐卖、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相关案件,提出无罪、罪轻辩护意见前,必须经过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小组集体研究,不得违背事实、违反法律规定提出罪轻辩护意见,严禁擅自为拐卖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二)普法宣传

律师在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时,注重防拐知识的宣传,认真解答法律咨询。

(三)参与立法调研

事务所及律师应积极参与关于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调研,在国家、地方立法过程中提出立法建议,助力打击拐卖人口立法的完善。

(四)日常活动

1、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在走亲访友、基层调研、扶贫助学过程中,注重发现是否存在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收集相关线索,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存报案的相关证据,并协助进行解救。

2、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在游乐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小区及附近、相关道路上遇到寻找失散儿童的求助,应主动提供帮助、协助报警。

3、律师在夜晚、偏僻路段发现无家长带领的幼童单独活动时,应表明身份,询问情况,记下准确的时间、地点,并拍摄有幼童面部特征的照片、视频,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于拍摄的照片、视频应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扩散,在排除幼童走失的情况下,及时删除。


四、奖惩措施

1、收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线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经查证属实的,事务所按照每人次二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并在评优评先、对外推荐时优先考虑。

2、违反本方案规定,根据事务所奖惩制度予以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予以辞退:

(1)擅自为拐卖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或者违背事实、违反法律规定提出罪轻辩护意见的;

(2)对于被拐卖妇女、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求助不提供帮助,导致丧失解救机会或者重要线索灭失的;

(3)在夜晚、偏僻路段发现无家长带领的幼童不提供帮助,导致幼童走失的。


五、方案实行

本方案自主任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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