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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七问七答

作者:匡慧      来源:本站     浏览:

1、员工辞职,公司能否不批,能否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辞职是其权利,一般不需要公司批准,公司不能阻碍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2、公司能否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

关键在于是否合理,如果员工岗位重要,需长于30天的交接期限,或者员工在涉密岗位,需长于30天的脱密期,则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


3、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公司辞职,员工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在这种情形下,员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员工仅在两种情形下需支付违约金,一是违反竞业限制,二是违反服务期。


4、员工发出辞职通知后在30天通知期反悔不愿意离职,如何处理?

员工的去留取决于公司,公司掌握主动权。


5、员工递交辞职通知,公司能否在30天内随时通知员工离职?

公司可以在30天内随时通知员工离职。员工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是便于公司在充足的时间找到合适的劳动者,公司当然可以放弃这种权利。


6、30天通知期届满后员工仍继续提供劳动,辞职还有效吗?

在这种情形下,视为双方就重新建立劳动关系达成了一致。


7、员工提出辞职通知后公司还能做出违纪处理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吗?

辞职权为形成权,一经作出便具有法律效力,员工提出辞职通知后,双方的劳动关合同已经解除,公司不能以违纪为由,再次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作者简介:匡慧 律师

湘潭大学法学硕士,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级律师,劳动法律事务部部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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