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律师登录 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扫一扫进入微信
服务热线
0731-89800888

公众号微文共享

首页 > 通程动态> 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期满实操知识汇总

作者:匡慧      来源:本站     浏览:

一、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在长沙市,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在期满前通知劳动者即可。

二、如果双方已经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有权终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续签?

除非用人单位提高或维持原劳动合同待遇标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否则,用人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续签。

三、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符合续延的情形,用人单位应怎样操作?

如果劳动者处于医疗期或女职工三期等情形,符合劳动合同续延情形,建议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送劳动合同续延的通知,或签订续延劳动合同,此续延劳动合同倾向于非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是否应在期满前续订完毕?

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在长沙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不一定非得在期满前续订完毕,在期满后一个月内续订完毕即可。

五、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续订,是否会产生未续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未续订,可能会产生未续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关于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以长沙市为例,如果双方对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每月固定领取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排除非按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

六、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劳动者要求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因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劳动者要求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同意。

七、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固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可否再次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此情形下,只要双方劳动关系存续,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欢迎关注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请关注hntcls